1、负责组织并开展学校发展战略、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目标管理及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;针对学校有关建设、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分析、理论探讨和政策研究,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和政策建议;负责组织学校指定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项目的调研、论证。
2、组织编制或修订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、阶段性建设规划;负责院(系)和学校职能部门规划编制的指导、协调与管理工作。
3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、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,制定学科建设管理制度,建立学科建设工作档案。
4、组织指导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、立项、管理、考核、验收及学科建设成果论证工作。
5、参与学校相关部门重大项目的论证并监督实施。
6、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7、根据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,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建议,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学校年度目标任务,形成各二级单位目标任务书。
8、负责制定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实施办法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年终目标考核。
9、搜集、整理与分析学校发展核心竞争力指标数据,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。
10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