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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学院目标管理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24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[]


关于开展2023年学院目标管理

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
为了做好2023年学院目标管理终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内容与标准

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,对各学院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

二、考核工作机构

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,并成立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开展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工作。

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由宣传部(文化办),学生工作部(处)团委人事处教务处评建办、李时珍创新创业学院)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(科协办)研究生院(研究生工作部)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、国际教育学院,教师发展中心质评办),继续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组成。各职能部门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。

三、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

考核工作定于11241229日,分为自评自查、考核评分、结果与运用三个阶段

自评自查

各学院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查,于124日前,提交《自评打分表》,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发展规划处B304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《自评打分表》逐项自评打分并按要求填写具体完成情况

(二)考核评分

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127-12月15日对学院进行考核评分,提前与学院商定考核时间,现场查看支撑材料,并对所负责考核内容的基本工作指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”“双一流贡献指标进行初评打分。12月15日前填写《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评审表》,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交发展规划处B304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工作创新加分项”由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专门组织考

)结果认定与运用

1.结果认定

目标管理办公室将考核评分整理汇总并反馈至各学院,各学院无异议后根据《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》拟定2023年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结果,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。

2.结果运用

按照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》(试行)执行。

   四、工作要求

   (一)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,做好自查和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,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组开展考核工作。

(二)各学院要注意考核工作时间节点,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工作,确保考核顺利进行。

(三)考核工作组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
工作联系人:黄涵   电话:68890227


附件:

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学院目标管理终期考核自评表



  湖北中医药大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112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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