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做好2019年度学院目标管理终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与标准
根据《湖北中医药大学2019年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》,对照2019年度学院目标任务书,对各学院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
二、考核工作机构
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,同时,根据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关联、交叉的原则进行考核,具体如下:
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,组织部、学工部、团委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科技处、发展规划处、人事处、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、教师发展中心10个相关职能部门构成,组织部牵头“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”考核工作(考核小组包括统战部、纪委、宣传部、团委、工会、学校办公室、保卫处、档案馆),各部门负责相关指标考核。考核工作组配一名联系人,负责与目标管理办公室及各教学单位协调考核相关工作。见附件1
三、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
考核工作定于2019年11月26开始至2019年12月下旬,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包括自评自查、考核评分、考核结果核定三个阶段:
(一)自评自查
时间:2019年11月26日-12月3日
各学院对照任务书、考核标准进行自评自查,于2019年12月4日前,提交《自评打分表》、《自评报告》(含“重点工作任务”支撑材料)各1份,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处B304办公室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14300@qq.com。
《自评报告》要求简洁明了,对一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总结。要对“重点工作任务”的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评,并提供支撑材料。对量化指标的目标任务,需写明完成情况,以供核实;对定性指标的工作目标,需介绍工作进展和可衡量的工作水平和成效显现度。
(二)考核评分
各相关职能部门于2019年12月18日-12月24日对学院进行考核评分,提前与院系商定考核时间,现场查看支撑材料,并对所负责考核内容的“基础分指标”和“贡献分指标”进行初评打分。12月26日前,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考评结果填写《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评审表》,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14300@qq.com。
“重点工作指标”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分。
2019年12月27日,发展规划处目标管理办公室将初评结果汇总,并反馈至各学院,如对考核结果有疑议,需于12月31日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。
(三)关于一票否决指标的认定
指学院班子成员涉及到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的,该部门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。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由纪委、组织部、人事处(党纪政务处分)、保卫处(安全责任事故)、教务处(重大教学事故)、黄家湖医院(计划生育)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予以认定。
(四)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兑现
1.目标考核结果的认定
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考核工作组的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,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。
2.目标考核结果的兑现
按照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》(试行)执行。
四、考核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。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,做好自查和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,要按时报送自查报告,积极配合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。
(二)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
考核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学院要克服困难,把握好工作节奏,严格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来开展工作,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。
(三)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
各考核单位和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公正公平的原则,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,严禁弄虚作假。
工作联系人:黄涵 电话:68890227
附件:1.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
2.学院自评报告格式
湖北中医药大学
2019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