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做好2019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终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与标准
按照《2019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》,结合2019年度各单位(部门)目标任务书,对各单位(部门)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
二、考核范围
与学校签订目标任务书的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。
三、考核工作机构
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,同时,根据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关联、交叉的原则进行考核,具体如下:
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考核工作组由校领导带队,教学单位(中医临床学院、第一临床学院、针灸骨伤学院、基础医学院、药学院、检验学院、管理学院、护理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人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体育健康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)人员构成,根据被考核单位(部门)的工作性质成立三个考核小组(见附件1),具体实施对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四、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
考核工作定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下旬,主要包括自评自查、考核评分、考核结果核定三个阶段:
(一)自评自查
时间:2019年11月26日—12月3日
1、各机关和直属单位对照任务书、考核标准进行自评自查,于2019年12月4日前,提交《自评打分表》、《自评报告》(格式要求见附件3)、《工作创新申报材料》(含支撑材料,工作创新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)各1份,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处B304办公室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14300@qq.com。
《自评报告》要求简洁明了,对一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总结。其中,“重点工作任务”需逐项进行自评,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,以备考核工作组检查。对量化指标的目标任务,需撰写完成情况,以供核实;对定性指标的工作目标,需介绍工作进展和可衡量的工作水平和成效显现度。
(二)考核评分
1、2019年12月10日-12月19日,学校考评小组根据《2019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》、自评材料及任务书内容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检查,进行初评打分。
2、召开考核工作会,各考核小组组长汇报所负责单位的考察情况,考核组所有成员对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进行评分。
3、2019年12月25日-26日,汇总统计考核小组分数,形成70%的考核分数。
4、被考核单位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测评(时间安排另行通知),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、教授代表、一线教师代表进行无记名打分,汇总测评成绩,形成30%的分数。
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=考核工作组考评得分*70%+年度工作总结测评得分*30%。
(三)关于一票否决事项的认定
指部门(单位)中层干部涉及到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的,该部门(单位)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。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由纪委、组织部、人事处(党纪政务处分)、保卫处(安全责任事故)、学校办公室(泄密事件)、黄家湖医院(计划生育)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予以认定。
(四)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兑现
1.目标考核结果的认定
目标管理办公室对考核工作组的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,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。
2.目标考核结果的兑现
按照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》执行。
五、考核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。各单位(部门)要认真梳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,做好部门自查和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,要按时报送自查报告,积极配合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。
(二)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
考核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单位(部门)要克服困难,把握好工作节奏,严格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来开展工作,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。
(三)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
各考核单位(部门)和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公正公平的原则来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,严禁弄虚作假。
联系人:黄涵 电话:68890227
附件:
1、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
2、2019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
3、自评报告格式
4、2019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突出贡献与工作创新申报表
湖北中医药大学
2019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