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做好2020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终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与标准
按照《2020年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》,对各单位(部门)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
二、考核范围
学校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。
三、考核工作机构
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,同时,根据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关联、交叉的原则组织考核,具体如下:
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考核工作组由校领导、教学单位(中医临床学院、第一临床学院、针灸骨伤学院、基础医学院、药学院、检验学院、管理学院、护理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人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体育健康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)人员构成,根据被考核单位(部门)的工作性质成立三个考核小组(见附件1),具体实施对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四、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
考核工作定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下旬,分为自评自查、考核评分、结果核定三个阶段:
(一)自评自查
时间:2020年11月20日—11月30日
各机关和直属单位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查,于2020年11月30日前,提交《自评打分表》、《自评报告》(格式要求见附件3)、《工作创新申报材料》(含“工作创新”支撑材料)各1份,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提交发展规划处B304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14300@qq.
com。
《自评报告》要求简洁明了,对一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总结。其中,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”需逐项进行自评,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。对量化指标的目标任务,需写明完成情况,以供核实;对定性指标的工作目标,需介绍工作进展和可衡量的工作水平、成效显现度。
(二)考核评分
1、2020年12月4日-12月14日,考核工作组根据《2020年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》、自评材料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检查,进行初评打分。
2、召开考核工作会,各考核小组组长汇报所负责单位的考核情况,考核工作组全体成员对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进行评分。
3、2020年12月24日-28日,汇总统计考核小组分数,形成70%的考核分数。
4、被考核单位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民主测评(时间安排另行通知),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、教授代表、一线教师代表进行无记名打分,汇总测评成绩,形成30%的分数。
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=考核工作组考评得分*70%+年度工作总结民主测评得分*30%。
(三)关于一票否决事项的认定
指部门(单位)中层干部涉及到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的,该部门(单位)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。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由纪委、组织部、人事处(党纪政务处分)、保卫处(安全责任事故)、学校办公室(泄密事件)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予以认定。
(四)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兑现
1.目标考核结果的认定
目标管理办公室对考核工作组的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,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。
2.目标考核结果的兑现
按照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》(试行)执行。
五、考核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(部门)要认真梳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,做好自查和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,按时提交自查报告,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组开展考核工作。
(二)各单位(部门)要注意考核工作时间节点,严格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开展工作,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。
(三)考核工作组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正公平的原则,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联系人:黄涵 电话:68890227
附件:
1、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
2、2020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
3、自评报告格式
4、2020年机关部门、直属单位目标管理突出贡献与工作创新申报表
湖北中医药大学
2020年11月17日